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产假通常不会少于90天,最高可以休假98天。其中,产前一般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孕妇难产的,那么可以增加产假15天。此外,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那么每多生育1个婴儿,会增加15天产假。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那么可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法律分析:怀孕女职工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的劳动强度、以及孕期禁止从事的体力劳动。公司应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加以保护,不得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对于怀孕的女性上夜班也是明令禁止的。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15天,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取消晚婚假是假期压缩,那么部分地区生育假延长,以及增设育儿假,就是假期显著上涨了!
比如上海省《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①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②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法定产假是98天2022年新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方式,具体如下:
1、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一、劳动法孕妇假期规定是什么?
《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检假的计算
我国对于女职工的劳动制定了特别的保护规定: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